“11月1日,福泉一家公司两辆汽车从湖南运送炸药前往贵阳,途经福泉市马场坪匝道口修理厂时发生爆炸。初步调查,两辆汽车上共装有炸药70吨左右。初步统计,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,有上百人不同程度受伤。事故具体情况和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”短短几十字的新闻,记载着几十甚至上百条生命的消失,是谁酿成了这次爆炸物品运输史上的大事故,谁又该为这些鲜活生命的消失负责呢?
第一:是什么样的车两辆车可以装70吨左右的炸药,国家国防科工委科工爆《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技术条件》明文规定爆破器材运输车最大的装载量为9.9吨,难道运输单位长途运送这么大批的炸药不知道这些国家规定吗?是谁因为金钱的利益在忽视民众的生命?
第二:国家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、《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》规定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必须采用爆破器材运输车,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禁止带病出车。车辆必须按时接受检验,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准行驶;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;要有防静电、防杂散电流、防盗、防雷、消防等设施;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车身外应有符合GB190要求的爆炸品标志;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,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。如果事故车辆都能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做到的话,是绝对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的。
道路危险品运输长期以来一直都是国家关注的一个问题,国家为此也制定了很多管理条例,但在利益的驱使下,总有不法商贩铤而走险,拿着别人的生命开着危险的玩笑,因为这次事件,有关部门更应该大力整顿道路危险品运输车市场,让民用爆破器材运输有个有序的管理,以减少甚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。谁该为这些生命买单,值得我们深思。。。。。